近日从武汉传来一则消息,却让网店“掌柜”(“店主”的网络称谓)和网购迷不知所措。武汉市国税局对淘宝网的某女装网店征税422.25万元,被称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随后当地税务机关作出澄清,被征税的网店在线下是实体经营企业,国税局征收的是该实体经营企业去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并非是针对纯个人网店征税
然而,掌柜们惊呼“狼来了”,担心低成本、薄利润环境下养家糊口的饭碗将就此被打破;消费者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网购从此不再便宜实惠。一系列过度解读并不影响这起事件作为典型案例的意义。
“如果要交税,我们夫妻俩以后的日子就难过了。”这是广州网店掌柜达尔听到消息后的第一反应。
针对这一疑虑,从浙江省工商、税务部门以及淘宝网等处证实,外界对向网店征税存在误解,“事实上,被征税网店在线下系实体经营企业,国税局征收的是该实体经营企业去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并非是对纯个人网店征税。”
淘宝网公关部负责人颜乔告诉记者,淘宝网店分三种:一是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的个人卖家,二是已注册公司的个人网店,三是实体店的网上商铺。后两者与线下的实体公司别无二致,均应依法纳税。但对于第一种即“纯个人网店”,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征税的具体办法。记者同时从杭州西湖区国税局管理科获悉,当前他们并未接到来自上级的任何有关要向网店征税的通知,由于网络交易完全迥异于传统门店交易方式,因此对网店征税的方式、标准、税种等,都处于摸索阶段,尚无定论。
专家认为,对于如何界定和区分网店税收的征收范围,还有待进一步的确定。例如,此次对于“我的百分之一”网店的线上庞大销售额,是否应该纳入到其在线下注册的便于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实体公司的经营收入范围,依然没有清晰的规定。这也是武汉国税局和周钦年在这个问题上各执一辞的根本原因。到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对此次网店征税事件作出官方表态。
开网店被时下中国的年青一代视为时尚。即使不开网店,网购同样妙趣横生。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的报告显示,2010年国内网上零售用户多达1.58亿人,市场交易规模达5131亿元,约占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
让普通消费者甚为担忧的是,对网店征税后,网络低价时代是否一去不回。对此淘宝店主祝女士认为,现在网店数量非常多,竞争很激烈,不少网店都在大幅增加网上推广的投入。征税带来的成本上升肯定会最终被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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